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人社发[2020]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0-7-3
实施时间: 2020-7-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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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延长减免政策执行期限。在继续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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