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2000]3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00-10-22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体改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制定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