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7-8
实施时间: 2020-7-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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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就关于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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