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4]5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4-19
实施时间: 2004-4-19
失效时间: 2016-5-2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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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降低办税成本,促进信息共享,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现将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 积极创造条件; 两家税务局之间应密切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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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6-5-29
实施时间:201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