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规[2020]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0-6-22
实施时间: 2020-7-21
失效时间: 2025-7-21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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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22日
  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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