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深圳市开展建筑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的复函
发文文号: 建办质函[2020]329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6-24
实施时间: 2020-6-24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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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工作的请示》(深建字﹝2020﹞11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市开展建筑工程人工智能审图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要求,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住宅工程作为试点工作切入点,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研发智能化施工图审查系统,形成可靠的智能审图能力,减少人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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