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0]3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6-23
实施时间: 2020-1-1
失效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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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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