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上线实名办税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6-23
实施时间: 2020-6-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41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税务总局推进实名办税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更好保障纳税人信息安全以及其合法权益,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上线实名办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办理涉税事项需要进行实名采集和实名验证的办税人员。办税人员包括:正常经营的单位纳税人(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领票人),发生发票领用、代开等涉税业务的个体经营纳税人(业主)及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实名办税系统_操作手册(线上采集-微信).doc    
附件2:实名办税系统_操作手册(线下采集-大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