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0]54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6-19
实施时间: 2020-6-19
法规类型: 再融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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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创业板上市公司:
  为充分发挥再融资简易程序制度功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仔细阅读《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再融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则,认真核对是否存在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确保符合规则要求。
  二、在本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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