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6-12
实施时间: 2020-7-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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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有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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