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聚丙烯、聚氯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交易的批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6-12
实施时间: 2020-6-12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19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大连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聚丙烯期权的请示》(大商所发〔2019〕544号)、《关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聚氯乙烯期权的请示》(大商所发〔2019〕545号)、《关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的请示》(大商所发〔2019〕546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2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同意你所组织开展聚丙烯、聚氯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交易,请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确保聚丙烯、聚氯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权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
  2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