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6月重要提醒之二--第三方支付方式调整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5-29
实施时间: 2020-5-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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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从2020年5月30日起,电子税务局升级第三方支付缴款模式,同时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缴款!电子税务局税款缴纳方式有变化,纳税人们看过来,看过来!
  1、税款缴纳方式
  电子税务局税款缴纳调整为两种缴款方式:一是三方协议扣款,纳税人与税务局、开户银行签定三方扣款协议后,即可通过协议扣款方式直接缴纳税款;二是第三方支付,同时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三种扫码支付方式,方便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纳税人。
  2、注意事项
  因系统暂不支持合并申报表缴纳,您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缴款时,应分次选择单张申报表进行扫码缴款,且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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