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0-5-8
实施时间: 2020-5-8
法规类型: 典当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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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服务效率,完善准入管理
  (一)做好证照衔接。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办理登记注册的典当行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在取得许可证前不从事典当业务活动。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申请或者申请未被批准的典当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劝导其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对拒不配合的,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审慎稳妥准入。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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