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认崇州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文文号: 川财税[2019]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4-20
实施时间: 2020-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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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崇州市红十字会
  2.绵竹市红十字会
  3.宜宾市红十字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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