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发票抽奖活动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4-21
实施时间: 2020-4-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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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助力经济全面复苏,按照《长春市“惠满春城”消费季活动方案》要求,现就发票抽奖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奖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票纳入本次抽奖活动范围:
  (一)发票种类: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由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实体店经《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发票金额: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的发票;
  (三)开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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