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辽政发[2020]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0-4-2
实施时间: 2020-4-2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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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确保全省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就业岗位
  (一)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会展、零售、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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