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1-11
实施时间: 2019-11-1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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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持续加强信用积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等自律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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