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基协字[2020]55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0-4-3
实施时间: 2020-5-1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公募基金管理人:
  为规范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相关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指引》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