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省政府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适度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政策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资[2020]8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19
实施时间: 2020-2-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5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中“(十八)适度减免租金”政策要求,现将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涉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适用范围。将房屋出租给中小企业用于经营用房的省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以下简称出租单位)。
  二、出租房屋范围。出租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各类经营用房,具体包括出租单位持有产权的业务用房、住宅用房、商业用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省级单位减免租金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2.市县单位减免租金政策执行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