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5-19
实施时间: 2020-7-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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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海关对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规范有关数据申报传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以下简称《运输工具监管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修改,以下简称《舱单管理办法》),现就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等相关铁路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运输工具监管办法》《舱单管理办法》,在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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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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