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通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不动产租赁业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5-18
实施时间: 2020-5-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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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为进一步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方便纳税人,我局电子税务局在2020年3月上线“自然人不动产租赁业务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的基础上,于2020年5月17日上线“自然人不动产租赁业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主要功能
  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不动产租赁业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税务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送短信提醒。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通过线上缴纳(支持银联在线支付、云闪付APP、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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