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涉税事项范围和办税服务厅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5-18
实施时间: 2020-5-1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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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办税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做了进一步梳理并对《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涉税事项范围》(以下简称《事项范围》)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事项范围》予以公布。
  正常经营且无未处理违法违章记录的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可自主选择《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中公布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事项范围》所列的涉税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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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涉税事项范围》.zip    
2.《天津市税务系统“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