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实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20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29
实施时间: 2020-3-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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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自2020年3月4日起,广东省财政厅将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下级财政部门实施。其中:
  一、《委托事项清单》(附件1)明确的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为委托有关市级财政部门实施,受托机关以广东省财政厅的名义依法实施委托职权,广东省财政厅有权纠正或撤销受托机关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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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委托事项清单.pdf    
2.重心下移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