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办发[2020]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5-2
实施时间: 2020-5-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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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和内容
  自2020年7月1日起,除采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各单位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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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