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一期]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5-8
实施时间: 2020-5-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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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我是河北一家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个体工商户,请问我能享受5月1日起实施的二手车经销减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公告明确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的对象是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不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从事收购二手车再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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