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防疫用品重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的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宁财[金]发[2020]154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18
实施时间: 2020-3-1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阅读人次: 27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县(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金融局(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
  为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和防疫用品重点生产企业发展,根据《自治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宁政办规发〔2020〕4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审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防疫用品重点生产企业贷款贴息的实施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