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19]34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2-20
实施时间: 2019-12-20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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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风险,在广泛征集行业与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进行了修订。修订稿已经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9年修订)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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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9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