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商务[2020]16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4-27
实施时间: 2020-5-1
失效时间: 2020-6-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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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财政、公安、税务主管部门,市级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降低疫情不利影响,发挥汽车消费“顶梁柱”作用,促进我市消费稳步增长,决定结合重庆市实际,出台财政补助政策,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一)补助适用时间。
  2020年5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期间。
  (二)补助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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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庆市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补助资金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