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4-30
实施时间: 2020-5-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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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相关规定,现将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审理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查处的拟处应补缴税款1倍以上(含1倍)的罚款且罚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案件。
  二、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审理标准
  (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拟处应补缴税款1倍以上(含1倍)的罚款且罚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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