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医保局发[2020]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3
实施时间: 2020-3-3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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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 区税务局:
  现将《青海省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0年3月3日
  青海省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 指示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医 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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