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致全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4-30
实施时间: 2020-4-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8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吉林省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公告明确涉税服务机构应按照信息采集要求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情况。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涉税专业服务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吉林省税务局拟在电子税务局为信用等级高、信息采集规范的涉税服务机构开设批量处理代理机构业务信息的端口。为了确保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与变更.docx    
2.涉税专业服务中止与恢复.doc    
3.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doc    
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docx    
5.涉税专业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