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延长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0]37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4-30
实施时间: 2020-4-30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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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妥善解决有关发行人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实际困难,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延长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相关事宜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23号)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人应积极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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