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办流通函[2020]149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0-4-24
实施时间: 2020-4-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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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2017年,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378号),确立了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及百家企业名单。近年来,零售业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重点零售企业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了稳价保供的积极作用。为持续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工作,更好地发挥重点零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重点零售企业动态管理
  坚持“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多方协同、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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