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0]343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4-27
实施时间: 2020-4-28
法规类型: 股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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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顺利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强化会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施行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实施办法》施行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普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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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docx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