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3-30
实施时间: 2020-5-3
失效时间: 2025-5-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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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部,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了《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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