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公告2019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2-16
实施时间: 2019-12-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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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厦门市慈善总会
  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厦门市湖里区慈善会
  厦门市湖里区老年福利协会
  厦门市集美区慈善会
  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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