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五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4-20
实施时间: 2020-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6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工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绥芬河市红十字会确定为2020年度第五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
  纳税人2020年度通过第五批公益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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