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社会捐赠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0]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2-20
实施时间: 2020-2-20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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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捐赠管理,提升捐赠业务会计信息质量,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20〕7号),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做好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业务会计核算通知如下:
  一、强化捐赠资产内控管理
  接受新冠肺炎捐赠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纪律要求,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和捐赠款物分配使用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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