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0]1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4-21
实施时间: 2020-4-21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6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5号)有关要求,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等四个片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