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4-20
实施时间: 2020-4-20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doc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