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转融通证券出借涉及证券持有期计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0]156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0-4-17
实施时间: 2020-4-17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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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所现就转融通证券出借涉及的证券持有期计算事项明确如下:证券出借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本所参与证券出借交易的,其持有证券的持有期计算不因出借而受影响。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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