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工财[2020]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4-3
实施时间: 2020-1-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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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辽宁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辽工发财字〔2020〕1号)精神,详见附件1,现将大连市总工会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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