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20]2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0-4-13
实施时间: 2020-4-13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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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费降税的决策部署,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根据中注协2020年会费收缴政策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规定,现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0年继续执行2019年会费标准,即合并计算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19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省注协缴纳会费。
  二、中注协减半收取2020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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