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期]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0-4-18
实施时间: 2020-4-18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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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我是湖北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由于开票习惯,为购买方开具了一张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是否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在上述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间,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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