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拓展第三方支付缴税[费]功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4-14
实施时间: 2020-4-1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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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税务局,第三、四税务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拓展多元化缴税(费)功能,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更好地便利纳税人缴税(费),经市局研究,现对我市第三方支付缴税(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方支付缴税(费)功能上线时间
  自2020年4月15日起,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正式上线支付宝、微信、银联云闪付(全国版)缴税(费)功能。同时,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支付宝、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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