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4-1
实施时间: 2020-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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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深圳市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即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2020年4月1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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