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0-2-27
实施时间: 2020-2-27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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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保险公估机构:
  为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便捷地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残疾人员应持有以下证件中的一种
  1、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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