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金[2020]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0-3-27
实施时间: 2020-3-27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7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形势下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服务效率,及时履行代偿责任,依法核销代偿损失,协调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