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20]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0-3-18
实施时间: 2020-3-18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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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部署,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通知如下:
  一、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一)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六类行业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类行业包括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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