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基[2020]7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0-3-5
实施时间: 2020-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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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人社厅发〔2020〕1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在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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